留学要闻

成都市发布海归子女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07来源:

2022年1月30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工作的通知》公告,在成都市教育资源非常紧张的前提下,再次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了优惠政策支持。


政策原文: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成招考委〔2022〕1号)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随归未成年子女身份进行认定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由单位派出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12个月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二)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12个月及以上。合理的假期及短期回家探亲可视为国(境)外连续生活时间。只有短期出境进行探亲、参加旅游等情况的不纳入加分范围。留学回国人员的继子女,申报时需亲属关系存续至少12个月且满足其它随归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在国(境)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1.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护照(本人及子女均应有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及复印件;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蓉社保缴纳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

5. 个人诚信承诺书;

6. 《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

(二)在国内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2个月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申报:

1.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及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原件、护照(本人及子女均应有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及复印件;

2. 国内派出单位的书面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自费留学相关证明(移民局的出入境记录);

3. 海外学习或进修受理单位的证明(必须在国外连续进修12个月以上);

4. 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证明)或职称证书(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

5. 在蓉社保缴纳证明和单位工作证明;

6. 个人诚信承诺书;

7.《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证明表》。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请于2022年5月23日17:00前,向所在单位属地的区(市)县人社部门进行申报(附件3),并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请申报人员尽量提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考加分。

(二)区(市)县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5日前将盖章后的认定汇总名单、《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身份认定汇总送审表》和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复印件报市人社局专技处。

(三)市人社局将全市申报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形成符合规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名册后报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我市在教育资源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再次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了优惠政策支持,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认定和统计工作,切实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全力打造人才引进良好社会环境。


成都市本次针对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的举措,再一次印证了我国“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态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更加需要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培养越来越多的国际化人才,推进世界各种文明交流互鉴。


留学使学子拥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情怀,作为促进国家发展的新生代中坚力量,我们应该紧跟国家和时代的步伐,汲取多方智慧,激发自身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从而形成能够为本国发展、人类共同福祉和世界性可持续发展采取负责任行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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